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与办理流程如下:
一:是将申请许可条件设定为:有开展职业中介活动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金;有不少于3名具备相应职业资质符合规定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可行的职业中介活动制度;从事网
络招聘服务,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质。
二是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修改为: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组织
只开展招聘会、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等经营性活动;开展网络招聘服务。
三是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调整为长期有效,全市不再办理“延续有效期”业务。
四是对存在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信用修复
复前不适用以告知承诺方式提出申请。
五、新旧政策对比有那些差异
(一)新政策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条件中的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设定为不少于3名,旧政策没有规定具体人
数。
(二)新政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服务范围删除了旧政策“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
服务”项目。
(三)新政策取消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5年有效期的限制。
(四)新政策对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申请人,明确规定不适用告知承
流程:
1. 申请机构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申请材料,并加盖公章 。
2. 市(区)人力社保局现场核查人员将核查无误的材料带回存档 。
3. 审查人在《北京市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审批表》录入建议准予行政许可的意见,并提交决定人 。
4. 审批服务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将办理的材料进行归档,并标注许可形式为“告知承诺” 。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于确保企业能在有效时间内找到合适人才至关重要。专业事务应交由专业机构处理,因此,对于希望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司而言,获取许可证是一个必要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