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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
第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