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有哪些主管部门?负责哪些工作?
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入出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工作。主管海关负责关区的入出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工作。海关对入出境尸体、骸骨实施卫生检疫工作包括:材料核查、现场查验、检疫处置、签发卫生检疫证书等。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的,准予入出境。
出境申报。
需要运送尸体、骸骨出境的,原则上应当从入殓地所在口岸出境。尸体、骸骨出境前,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出境口岸海关申报,并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尸体、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申报单;
2、死者有效身份证明;
3、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者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鉴定书或者其他相应的公证材料;
4、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出具的《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入殓证明》和《尸体入/出境防腐证明》(可于入殓后补交);
5、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注意:需要运送尸体、骸骨出境的,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取得殡葬主管部门认可的从事国际运尸服务单位出具的尸体、骸骨入出境入殓证明、防腐证明和尸体、骸骨入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需要从异地口岸运送尸体、骸骨出境的,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入殓地所在地海关申请检疫查验,检疫查验合格的,海关签发《尸体/棺柩/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证书》。
国外运输:
- 准备并提交所需文件,如死亡证明、尸体运输许可证、卫生证书等,以办理遗体出口手续。
- 选择航空公司和棺材,联系能提供遗体运输服务的航空公司,了解其规定和费用,并根据要求准备适当的棺材和包装。
所需文件:
- 死亡证明:从当地医院或相关机构获取。
- 接运证明:跨省、市接运遗体,必须持有死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接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