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医生诊断出一种可以休病假的疾病,就可以签发病假单。但是,病假必须这些条件能生效。病假证明只能由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生开具,不能由护士开具。病假时间不得超过7天,续休病假不得超过7天,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1个月。
急性传染病
急性传染病是指突然发生的、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如麻疹、百日咳、流行性感冒、肺结核等,需根据病情的轻重程度以及患者是否具有传染性来决定是否可以办理休学证。
急性病
如果患者的病情不稳定,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待病情稳定后才可以办理休学证。
慢性病
如果患者的病情比较稳定,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待病情稳定后才可以办理休学证。
疑难危重病
疑难危重病患者需在过程中,需根据病情变化来决定是否可以办理休学证。
在办理休学证期间,患者需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检查,来了解疾病的恢复情况。同时,患者还需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以免加重病情。
学生因病需长期,可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成年学生本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高中学生第三学年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
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续办休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