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想开多久假条都可以吗?
答:门急诊病假证明:急诊病人不超过3天;日间门诊病人不超过7天;门诊特殊病人(如慢病、骨折等)可酌情延长,但一次不超过15天,且须双医师签名。病假证明时间必须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住院病假证明:患者出院时根据病情需要继续病休时,根据病情需要,注明“建议”休息,长不超过60天,如患者有延长休息需要,可续开住院病假证明。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怀孕期间病假没规定期限,但是休病假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并且按单位规章请假。
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3个月~24个月。医疗期本身与是否孕妇无关。但是怀孕女职工另有保护,比如单位不能因为医疗期满仍然不能上班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