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报名条件:
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员 (具备条件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中职)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三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
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