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质押业务流程
(一)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交质押申请,ECDS 票据状态为申请质押待签收。出质人在质权人未签收前可撤销申请。
(二)质权人签收,ECDS票据状态为质押已签收。
(三)解除质押:
①质权人须在质押票据到期日前提交解质押申请:出质人未签收前质权人可撤销申请;
②出质人签收,ECDS 票据状态为解除质押已签收。
(四)质押票据到期日,ECDS 自动将质押票据权利变更为质权人,质权人仅可提示付款(法律规定,票据质权人不可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贴现)。
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回购式再贴现约定了赎回日期,在赎回开放日前,原贴出人、原贴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外的其他票据行为。
从赎回开放日起至赎回截止日止,原贴出人、原贴入人应按照协议约定赎回票据。在赎回截止日后,如票据未办理赎回,则原贴入人可自由行使票据权利,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协议约定。
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的期限规定
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短期限为,并应当小于票据剩余期限。
查看能否转让: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标明“不可转让”,可拒签或要求对方背书人发起正确背书后签收。否则,企业签收的不可转让票据将锁死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只能等到到期日提示承兑人付款,不能再次发起背书,也就失去了支付工具的价值,且易引发无法承兑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