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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大额汇票承兑,审核效率高

    2024-11-25 06:00:01 22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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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票质押行为与贴现

    质押行为

    电子商业汇票质押的定义

    是指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为了给债权提供担保,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交付债权人的行为。

    在电子承兑汇票到期日的当天,在票据的状态变为提示付款的时候,说明电子承兑汇票办理托收的时间到了,持票方可直接在电票系统向票据承兑人提示付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持票方可直接在电票系统向票据承兑人(银承汇票出票银行)提示付款,不存在瑕疵票据,无退票可能,当天款项即可到账。

    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提示付款,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持有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提示付款票据(可按汇票号码、承兑行、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如果输入晚于当天的提示付款日期,则视同预约提示付款,银行将在提示付款日期处理;如果提交银行日期超过汇票到期日+10天,须输入逾期理由(字数内容不限);不输提示付款日期的,系统默认后一级复核员提交银行日期,点击下一步。

    一般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到期后10天内提示付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是票据到期日起十天内可以发起,如果第十天是休息日,那么再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就是到期后的十天内必须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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