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流程:领申请表登记审核—验车—交行驶证、车牌—缴费—回收公司解体照像—查验解体情况—审批—办公室盖章—注销汽车档案。
具体过程:、
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⑤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里程或年限后,车辆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废气排放均达不到要求。若继续使用,存在较多隐患和污染环境,维修保养费用剧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联合发布《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汽车行驶达30-50万公里,使用8-15年或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15%的;经修复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排污超标无法改善的车辆均应当强制报废。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未达到国三排放的柴油车。 如果只粗略区分,可以根据汽车的出厂日期判别,一般2000年以前出厂的汽油车、2008年以前出厂的柴油车属于黄标车。2010年以后出厂的车辆,尾气排放一般都能达到国Ⅳ标准。如果有人想检查自己车辆的尾气是否达标,可以到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