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评估的条件
只要公司(在厦门设立)拥有一个能正常运行的软件产品,就可以申请“双软评估”,在做“软件产品评估”前要先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和“软件检测”。
1、至少有一个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系统登记认证;
2、自产软件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
3、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 低于 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0%;
4、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5、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6、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