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4、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域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